1. 提交申请: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填写《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准备原注册证书、聘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及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2. 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审查完毕后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3. 审批决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省级部门上报的材料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4. 颁发证书:批准注册的申请人将获得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5. 备案: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江苏二建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 原注册证书
- 聘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是江苏二建变更注册所需材料及流程的详细介绍。二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届满时,及时进行延续注册是保持执业资格的重要步骤,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