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发放单位是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建造师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取得证书后需要进行注册登记,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发放单位是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两个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建筑行业的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他们对二级建造师的考试和注册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二级建造师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职业活动。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每过三年需要进行再次的延续注册。注册年龄限制设置在56岁,超过这个年龄就无法继续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是建筑行业的一种职业资格,拥有该证书可以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担任项目经理,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同时,拥有二级建造师证书还可以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级建造师证书分为六个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每个专业考出证书之后可以从事相应领域的工作,如建筑工程专业可以从事房地产开发、工程技术公司的施工管理岗位、建设施工单位的技术岗位等。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编号由一位汉字和12位数字组成,共有13位。编号首位汉字表示现注册省份简称,第2位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第3、4位表示初始注册时受聘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5、6位表示取得资格证书年份,第7、8位表示初始注册年份,第9-13位表示初始注册时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地省级注册流水号。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发放单位是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他们负责管理和监督建筑行业的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二级建造师证书是建筑行业的一种职业资格,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和市场竞争力。拥有该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职业活动,获得相应的薪资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