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证书的注册有效期为三年的时间。每过三年的时间,就需要进行再次的延续注册,注册年龄限制设置在56岁。二级建造师证书是专业技术类的一个证书,它所实行的制度是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二级建造师发证单位: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级建造师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此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国家行业标准,对建筑行业从业者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进行考核,是建筑行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是二级建造师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职业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竞争力的必经之路。
二级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在二建证书上边就有显示,二建证书编号是由一位汉字和12位数字组成,共有13位。
注册编号的汉字和各组数字的含义为:
1、编号首位汉字表示现注册省份简称,如:北京为“京”。总后基建营房部简称“军”;
2、第2位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级为1 ,二级为2;
3、第3、4位表示初始注册时受聘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如北京为”11”、湖北为 "42" 等。总后基建营房部代码为99;
4、第5、6位表示取得资格证书年份,如2005年取得资格证书的,表示为"05" ;
5、第7、8位表示初始注册年份,如2007年初始注册的, 示为"07" :
6、第9-13位表示初始注册时,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地省级注册流水号,如第1个表示为“00001" 。
例如:京111050700001 ,表示该注册建造师的现注册地是北京,级别是一级,首次注册地是北京,资格证书为2005年取得,首次注册年份为2007年,首次注册时流水号是00001。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颁发单位是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两个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二级建造师的职业标准和执业要求,同时也负责颁发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在中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也可以颁发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颁发单位是权威的国家机构,证书的获得需要通过严格的考试和注册程序。因此,二级建造师证书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和专业性,是建筑行业从业者提升职业素质和竞争力的重要凭证。
拥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建筑行业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职业活动。他们具备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负责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工作。由于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含金量较高,持证人员在就业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薪资待遇也相对较高。
总之,二级建造师证书是建筑行业从业者的必备证书,它代表着持证人员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方面具备了一定的水平。通过严格的考试和注册程序获得证书后,持证人员可以在建筑行业中发挥自己的才能,提升职业素质和竞争力,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