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和再次注册两类。
初始注册指的是首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的过程。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个人照片等,同时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申请人还需要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的注册,还需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需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再次注册是指在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延续注册过程。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人需要提交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书、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无论是初始注册还是再次注册,申请人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审批。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对于已经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如果超过三年不进行注册,证书不会自动作废,但不能继续执业。在规定的三年内,可以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合格后延期注册。延期注册时,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表、原注册证书、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总之,二级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和再次注册两类,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审批。注册有效期满后,可以进行再次注册延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