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和内容——了解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组织机构及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的,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该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
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考察考生对建设工程的经济、法规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能力。
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分为两天。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规定使用黑色墨水笔和2B铅笔进行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系统学习相关科目的知识,掌握建设工程的经济、法规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要做好练习题和模拟试题的训练,熟悉考试题型和答题技巧。此外,还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实践经验,增加对建设工程实际操作和管理的了解。
总之,一级建造师考试是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包括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备考需要系统学习相关科目的知识,做好练习题和模拟试题的训练,同时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希望考生们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