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具体的考试时间会根据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的安排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考试报名工作集中在考试当年的4月至5月进行。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和缴费手续。考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的几个月内举行,成绩公布时间也会在考试结束后的2到3个月内陆续公布。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则是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进行考试,包括《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要求使用相应的作答工具。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资格考试,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通过系统学习相关知识,加强对建设工程经济、法规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可以参考一些备考经验和技巧,提高自己的答题能力和应试水平。
总之,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一项具有较高要求的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生需要根据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的安排进行报名,并按照考试规定认真备考。通过考试后,可以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应的建筑活动。希望考生们能够在备考过程中注重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的积累,顺利通过考试,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