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根据国务院规定,2003年起取消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因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该是在2003年开始进行的。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两天,采用纸笔作答方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并按照规定使用作答工具进行作答。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3个月陆续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首先要熟悉考试大纲,了解各科目的考试内容和重点。可以参考历年真题进行复习,做到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同时,要注重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还要注意时间管理,合理安排复习计划和每天的学习时间,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心态。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的资格证书。考生需要认真备考,熟悉考试大纲,掌握各科目的考试内容和重点,注重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合理安排复习计划和时间,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心态,才能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