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而专业考试则根据考生的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专业考试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在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报名时,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综合考试为主观题,包括三个科目的试题,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试卷上的注意事项,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上作答。而专业考试则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使用黑色墨水笔和2B铅笔进行作答。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到3个月陆续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
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要准备相关教材和资料,注重对各科目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的掌握。同时,也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多做题、多练习,提高自己的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竞争力,为从事建筑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来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是必备的职业资格,也是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的重要条件。因此,考生在备考和参加考试时要认真对待,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