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演变历程值得了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考试首次开考于2003年,此前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被取消,改由注册建造师取而代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在指定的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为了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生需要充分备考。可以参加培训班或自学,掌握考试大纲要求,熟悉考试内容。同时,平时要注重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工程管理能力。在考前还要进行模拟考试和复习,做好时间规划,合理安排复习内容。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通过考试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考生需要了解考试流程、掌握考试内容,并进行充分备考,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