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每年的9月份,考试安排为两天,共有四个科目。第一天上午考《建设工程经济》科目,下午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第二天上午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下午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一般在考生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具体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点一般设在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考试科目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时可以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需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生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需满足当地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即要求考生具有当地的户籍或在当地工作。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的地点。
总之,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一般在9月份,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生需满足当地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并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确定具体考场地点。在考试时需遵守考场规定,携带所需的考试用品,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各科目的答题。祝愿考生能够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