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首考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进行。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的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答题时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上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进行作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首先要熟悉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可以参加培训班或自主学习,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还可以多做模拟题和真题,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际工作经验的运用。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这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建筑行业中从事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等工作,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认真对待,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取得优异的成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