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年举行一次,具体的考试时间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的10月至11月进行。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考试前的几个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需要根据自身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要求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3个月陆续公布。
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要掌握相关的建筑法规、工程经济、项目管理等知识,并进行大量的习题练习和模拟考试。同时,还可以参加培训班或自学教材,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还可以参考过往考生的经验分享,了解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证书,通过考试可以提高自身的职业竞争力和专业水平。希望考生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