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介绍:从哪年开始考?考试内容详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03年开始实施,是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则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和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两天进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综合考试的三个科目为主观题,需要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专业考试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需要使用2B铅笔填涂客观题部分。考生在答题时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规定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至3个月陆续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
想要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需要充分了解考试内容,并进行系统的备考。除了掌握相关法规和知识外,还需要注重实践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的培养。参加培训班、做真题、刷题、交流学习等方法都是有效的备考手段。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3年开始实施,考试内容包括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考生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并且需要充分备考才能顺利通过考试。希望考生们能够认真备考,取得优异的成绩,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