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3年2月27日设立,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名一般集中在每年的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可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查询。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手续。考生需要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分为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进行作答。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3个月内陆续公布,考生可以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查询成绩。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管理模式为滚动管理和非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会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总之,一级建造师考试从2003年开始设立,至今已经成为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重要途径。考试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缴费、考试、成绩查询等环节,考试科目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考生需要通过全部科目或应试科目才能取得合格证明。考生可以根据考试大纲进行备考,并关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的通知和公告,以获取最新的考试信息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