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4年开始实施。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的4月至5月进行。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期两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生需要重点复习《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综合科目的内容,并深入学习所选择的专业领域的知识。同时,可以参加一些培训班或购买相关的备考资料进行系统的复习。此外,平时要多做题、多总结,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为建设工程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