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答题时要仔细阅读位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客观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在4月至5月,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资格考试,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考生在备考时应该注重学习各科目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掌握相关法规和管理要求,提高综合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注重答题技巧和时间管理,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多做模拟试题和真题,提升应试能力。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以增加执业范围和职业发展机会,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是一种重要的职业提升途径。因此,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如果一次未能通过考试,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报考,争取取得合格证书。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考生在备考时应注重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高综合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多做模拟试题和真题,提升应试能力,争取一次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实现职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