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考试当年的6月或7月进行。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前的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答题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进行作答。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至3个月陆续公布,考生可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可参加培训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积极参与实际工作,提升自身的实践经验。还可以多做模拟试题和真题,熟悉考试形式和内容,加强对重点知识点的掌握。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为工程建设和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