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制定。考试报名一般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共同考试科目。专业考试则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择进行,包括《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共有十个专业可供选择。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主观题部分需要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则需要使用2B铅笔填涂。考生在考试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至3个月陆续公布,考生可通过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自己的成绩。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资格考试,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考生在备考时应该注重对考试大纲的学习和理解,掌握相关法规和管理知识,加强实践经验的积累,并进行针对性的练习和模拟考试。同时,要注意时间分配和答题技巧,合理安排复习计划,保持良好的心态和体力状态。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这将为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