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历史回顾:从何时开始考的?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而设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为此,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从何时开始考的呢?根据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则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需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分为两天进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主观题部分需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需使用2B铅笔填涂。考生在考试时需携带相应的考试工具和准考证。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3个月内陆续公布,考生可通过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将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总的来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03年开始举行,是为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而设立的。考试内容涵盖了建设工程经济、法规及相关知识、项目管理以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等方面的知识。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备考时,考生需要仔细准备相关科目的知识,并熟悉考试的题型和答题要求。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后,考生将获得相应专业的合格证明,有助于提升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