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规定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国家举办的一项重要职业资格考试,旨在评估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根据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考试一般每年举办一次。考试安排通常在9月份进行,考试时间为两天,共有四个科目。
第一天上午考《建设工程经济》科目,下午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第二天上午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下午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具体的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会在考试通知中发布。
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一般设在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地点,要求考生有当地的户籍或在当地工作。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答题形式为选择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题混合卷,需要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在考试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会提供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总的来说,一级建造师考试每年举办一次,考试时间为两天,共有四个科目。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地点,并在考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希望广大考生能够通过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