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个相对较难的考试,需要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备考过程中,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阅读相关教材、做题练习等方式进行复习和提高。同时,要注意查阅最新的法规政策,了解行业动态,掌握最新的建设工程管理知识。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个重要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通过考试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依法取得该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充分准备,取得优异的成绩,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