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和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作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3个月公布。
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否有面试,根据现行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不包括面试环节,主要以笔试形式进行。考生需要通过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的科目来评估其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考试,通过该考试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而在建筑行业中从事相应的专业活动。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要认真学习考试大纲和相关教材,注重对各科目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掌握,同时也要注意做好时间管理和答题技巧的培养,以提高自己的考试成绩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