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在每年的6月份。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
考试分为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进行作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没有明确的考试次数限制,但是参加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部科目或应试科目。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试,就需要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知识,同时需要熟悉考试大纲和考试要求。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自主学习、做题练习等方式进行备考。在考试前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制定学习计划,并进行系统的复习和总结。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考试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希望考生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