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考试从2003年开始实施,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报名一般集中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要求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3个月陆续公布。
除了考试内容外,备考经验也是考生关注的重点。备考时,考生可以参考过往考试真题和教材,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进行复习。此外,积极参加培训班和模拟考试,多做练习题,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也是备考的重要方法。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后,考生将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这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提升自身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因此,考生需要认真备考,熟悉考试内容,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