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前的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分两天进行。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可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对于考生来说,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要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阅读相关教材和参考书籍、做题和模拟考试等方式进行备考。同时,也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备考过程中,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努力备考,合格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为从事建筑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