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4年开始举办,是全国统一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是所有专业考生都需要参加的统考科目。专业考试则根据考生的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包括《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规定使用答题卡和作答工具。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3个月陆续公布。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否则需要重新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会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对相关法规及知识进行系统学习,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还需要进行大量的习题练习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形式和内容。此外,可以参加一些培训班或借助一些辅导材料进行备考。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的考试,通过考试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备考过程需要系统学习和大量练习,掌握相关知识和经验。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