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中国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于是,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运而生。
一级建造师首考是在2003年开始的。这个考试由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报名一般在每年的4月至5月进行,具体时间请参考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则根据考生的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为期两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照规定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到3个月陆续公布。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管理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另一种是“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需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明后,考生可以增加执业专业类别,并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总之,一级建造师考试从2003年开始,是中国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包括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在通过考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合格证明。考生需要认真备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