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一般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考生需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和缴费手续。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3个月陆续公布。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非常重要,通过考试可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备考时,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多做题、多总结,加强对相关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同时,可以参加一些培训班或者购买一些备考资料来进行系统的复习和提高。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通过的考试。通过考试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备考时需要加强对相关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多做题、多总结,提高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