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规定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每年只有一次的机会,一般在9月份进行。考试分为两天,共有四个科目。第一天上午考《建设工程经济》科目,下午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第二天上午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下午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具体的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第一天: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长为2小时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长为3小时
第二天: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时长为3小时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考试时长为4小时。
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一般在考生的工作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具体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要求考生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生可以在考场使用提供的草稿纸,考后收回。
总之,一级建造师考试每年只有一次机会,一般在9月份进行。考试科目共有四个,分为两天进行。考试地点一般在考生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考生需要携带指定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生应该注意准考证上的具体考场地点信息。
以上是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规定的介绍,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祝愿各位考生能够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