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集中在4月至5月,具体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考生需要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照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
考试分为两天进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模式是滚动管理和非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将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的学习方法和复习材料,注重对考纲和考点的理解和掌握,多做真题和模拟题进行练习,加强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同时,要合理安排时间,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以提高学习效果。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的考试,通过考试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考生需要根据报考要求进行报名,并在备考过程中注重对考纲和考点的掌握,合理安排时间,加强练习和复习,以提高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