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3年开始进行。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分两天进行。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为了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可以参加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知识;购买教材和辅导书籍,进行自主学习;多做真题和模拟题,提高答题能力;注意关注最新的建筑法规和政策,及时更新知识。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而具备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和能力。这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考生们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为建设工程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