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阅读相关教材、做题练习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备考效果。同时,要注重整理知识点、总结考点,掌握解题技巧和方法,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做好时间管理。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竞争力,为从事建筑活动提供合法依据。备考过程虽然较为艰苦,但只要付出努力,相信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祝愿所有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