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和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报名时需要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作答工具。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首先要熟悉考试流程和内容。根据个人的工作需要和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参加培训班或自学教材,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要多做真题和模拟题,了解考试形式和题型,提高答题技巧和速度。还可以参加一些辅导班或小组讨论,与其他考生交流经验和解决问题。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考试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希望考生们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