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每年举行一次的考试,具体的报名时间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4月至5月进行。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共有10个专业可供选择。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进行作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为了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需要充分准备。可以参考过去几年的考试真题进行复习,重点关注考试大纲中规定的知识点。此外,还可以参加培训班或自学教材进行系统学习。在备考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时间规划,合理安排复习和练习的时间,多做模拟题进行巩固。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为了顺利通过考试,考生需要进行系统的复习和练习,并合理安排备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