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的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而设立的。
报名条件方面,考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中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或者大专学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与所报考专业相应的工作经历。
考试时间安排方面,一般在每年的4月至5月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文件为准。考试一般在每年的6月至7月举行,分为两天进行,第一天考综合科目,第二天考专业科目。
综合科目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是各专业考生的统考科目。专业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3个月陆续公布,考生可以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总的来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安排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考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报考,并且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考试。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认真准备各科目的考试内容,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以便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