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2003年开始举行的。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按照规定使用作答工具进行答题。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对于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购买相关教材、刷题等方式进行准备。同时,要注重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加强对建设工程经济、法规及相关知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和掌握。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2003年开始举行的,通过该考试可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成为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备考时要注重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加强对各科目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