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形式是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进行作答。主观题部分需要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需要使用2B铅笔填涂。考生在考试时需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等工具。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3个月陆续公布。合格后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可以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在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考生可以参考过往的真题和教材,加强对建设工程经济、法规及相关知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和理解。同时,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参与实际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施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考试,需要考生全面了解考试形式和内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备考。通过合理的学习和准备,考生可以顺利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提升自身在建筑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