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哪一年开始考试的呢?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2003年开始实行的。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则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有十个专业可供选择,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在每年的4月至5月进行报名,考试时间为规定时间内。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分为两天进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考试合格后,将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3年开始举行,包括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考试内容涵盖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等方面的知识。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备考期间,考生需要认真复习相关知识,并熟悉考试要求和答题技巧,以提高通过率。希望广大考生能够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