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而专业考试则根据考生的工作需要和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专业考试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如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等。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般集中在4月至5月之间。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分为两天进行。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请参考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的公告。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则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会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包括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4月至5月之间。通过考试后,可以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从而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熟悉考试大纲和相关法规知识,做好充分的准备,提高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