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考试是一年一次,通常在9月份举行。考试安排为两天,共有四个科目。第一天上午考《建设工程经济》,下午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二天上午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具体的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第一天: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长为2小时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长为3小时
第二天: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时长为3小时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考试时长为4小时。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一般设在考生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每个省份负责一建的报考事宜,要求考生具有当地的户籍或在当地工作。考点一般设在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具体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在考试时可以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需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总之,湖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考试时间是一年一次,通常在9月份举行,考试安排为两天,共有四个科目。考试地点一般设在考生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考生需按照规定携带考试所需的文具和工具,并遵守考场纪律。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好充分准备,顺利通过考试,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