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证考试是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重要证书之一,每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科目共有四个,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间一般在9月份举行,考试安排为两天。
具体的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第一天:
-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长为2小时
-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长为3小时
第二天:
-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时长为3小时
-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考试时长为4小时。
一级建造师考试地点一般设在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具体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一般要求考生有当地的户籍或在当地工作。
考试注意事项:
1. 考试科目分为客观题和主、客观题混合卷,考试形式有所不同,要仔细阅读考试说明。
2.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 考试时可以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4. 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5. 考试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答案等作弊行为。
6. 注意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7. 考试结束后,认真核对答题卡和答题纸,确保填写完整并准确。
8. 考试成绩公布后,及时查询并进行复核,如有疑问及时申请复核。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可以获得一级建造师的资格认证。考生在备考和参加考试时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