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分为10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安排。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4月至5月进行。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考生可通过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一级建造师考试从2003年开始举行,是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涵盖了建设工程经济、法规及相关知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具体专业的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形式为纸笔作答,其中主观题和客观题混合,考生需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
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系统学习相关知识,并熟悉考试大纲和命题规律。可以参加培训班进行系统的学习和模拟考试,也可以自主学习并做大量的习题。备考期间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心态,同时注重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多做总结和归纳,提高答题技巧和解题能力。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通过考试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希望考生们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