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报名一般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时间以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为准。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至3个月陆续公布,考生可以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为了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需要提前准备,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自学教材、做题等方式进行备考。此外,还可以参考过往考生的经验和教材,了解考试内容和考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练习。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的资格证书。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包括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考生需要提前准备,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通过考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