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人事部、建设部于2003年2月27日共同决定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报名一般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时间以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为准。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两天进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要求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进行作答。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3个月陆续公布,考生可以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为了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可以参考以下经验:首先,要熟悉考试大纲和命题特点,重点掌握各科目的基本知识和考点;其次,要做好时间规划,合理安排复习时间,注重对重点难点的理解和记忆;还要多做真题和模拟题,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水平;此外,还可以参加培训班或自习,通过学习和交流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应试技巧。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通过合理备考和努力学习,考生可以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从而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