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4年开始举行,至今已经连续举办多年。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则根据考生的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十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两天进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指定的作答工具。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2至3个月陆续公布,考生可通过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要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一般集中在每年的4月至5月。考生需要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试合格后,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对于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需要系统学习考试科目的相关知识,掌握建设工程经济、法规及相关知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要注重做题练习,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提高答题技巧和时间管理能力。还可以参加培训班或借助辅导资料进行备考,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通过考试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提高自己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水平和竞争力。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为建设工程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