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的,而非机考。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举行。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
备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要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重点复习考试大纲中规定的科目和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做题、多模拟,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水平。此外,要注意时间管理,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充分复习。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考生能够认真备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