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进行,以纸笔作答方式。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需要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答题。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项严肃的考试,备考过程中需要掌握一些必备的知识点。例如,在《建设工程经济》科目中,考生需要了解建设工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投资决策等相关内容。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中,考生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中,考生需要了解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等内容。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考生需要了解自己所选择的专业的相关知识和实务操作。
对于一建增项可以考几次的问题,根据规定,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因此,一建增项的考试次数是有限制的,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所有科目。
总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考试,考生需要在备考过程中掌握相关的知识点,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答题。通过合理的备考计划和努力学习,相信考生们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获得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