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的通知,现将上海市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地点公告如下:
根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的1-3个月内前往上海市消防部门领取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具体领取地点为上海市消防总队,地址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500号。
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原件;
2.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单原件。
如果考生无法亲自前往领取证书,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 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 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 授权委托书。
另外,考生还可以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具体的邮寄申请流程,请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公安局相关部门。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是您从事相关职业的重要资格证明,请妥善保管证书,避免丢失或损坏。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及时联系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公安局。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领取是您努力学习和备考的结果,祝贺您取得这一重要成就!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为保障社会消防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