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保留2~4年时间。根据考试管理规定,符合全科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要连续4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考试合格,而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或进行增报专业考试的考生则需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首先,对于符合全科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求他们在连续4年内通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前三个科目满分为100分,考生需达到60分;最后一个科目满分为120分,考生需考到72分。单个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超过4年则作废。
其次,对于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或进行增报专业考试的考生,他们只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即可。单个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为两年,超过两年则作废。
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办理成绩复议。具体办理流程为:考生需在成绩发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议结果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总之,宁夏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有效期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全科报考条件下为4年,免考条件下或进行增报专业考试的考生为2年。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按规定办理成绩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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